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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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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對勞動合同分類做了怎樣的規定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