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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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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答辯
被告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答辯
如果您不同意離婚,可以就夫妻關係尚未破裂為由進行答辯;如果您同意離婚,可以就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為內容進行答辯。對於孩子撫養權的,法院一般會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判決孩子的歸屬權。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