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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是否可以只簽訂借款合同 | 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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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是否可以只簽訂借款合同,有哪些規定
借貸是否可以只簽訂借款合同,有哪些規定
借貸需要簽訂借款合同,出具收款憑證。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民間借貸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才生效。因此,理論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憑證(包括銀行轉帳憑證)”這兩個要素才能充分證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經“提供”了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