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當檢專案未告知醫院有錯要擔責

法律 閱讀(3.17W)
當檢專案未告知醫院有錯要擔責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胎兒畸形產檢未告知,醫生是否擔責

 答:你好,醫生要承擔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產前診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應當向夫妻雙方說明情況,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一)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的;(二)胎兒有嚴重缺陷的;(三)因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孕婦健康的。”對於“胎兒有嚴重缺陷的”,我國衛生部規定了六種必須檢查出的胎兒畸形,這六種分別是無腦兒、開放性脊柱裂、致死性軟骨發育不全、腦膨出、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你朋友女兒經鑑定屬於無腦兒,依照法律規定,醫生應向你朋友說明情況,並提出終止妊娠的意見,但醫生卻沒有告知你朋友,即沒有盡到法律規定的告知義務,因此需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