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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再次離婚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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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再次離婚該如何處理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二婚再次離婚該如何處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二婚再次離婚該如何處理

1、在我們國家,不管是二婚還是初婚,離婚程式上都是沒有區別的。
2、離婚只有兩條途徑: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3、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就離婚、財產及子女等問題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4、起訴離婚是指男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