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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土地承包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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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土地承包時間是多久
第一輪土地承包時間是多久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從1983年前後開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2002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農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項:
承包期間,發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兩種變化情況:
(1)承包期間,承包方人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 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承包期間,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會發包方。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 調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進行適當的調整;
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 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