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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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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
我國對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明確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並附有三個附件:《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工程質量保修書》。

《協議書》是《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總綱性檔案,它規定了合同當事人雙方最主要的權利、義務,規定了組成合同的檔案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並且合同當事人在這份檔案上簽字蓋章、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範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檔案、有關詞語含義說明和雙方的承諾等。

《通用條款》對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除了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了修改、補充或取消,雙方都必須履行。《通用條款》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l)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2)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4)質量與檢驗;

(5〕安全施工;

(6)合同價款與支付;

(7)材料裝置供應;

(8)工程變更;

(9)竣工驗收與結算;

(10)違約、索賠和爭議;

(1l)其他。

考慮到《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於各個具體工程,因此配之以《專用條款》對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使《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成為雙方統一意願的體現。《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明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附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使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有關工作更加明確,便於執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