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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二審上訴狀

法律 閱讀(1.34W)
行政二審上訴狀
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與一審的區別?
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與一審審級不同。第二審程式和第一審程式是兩個不同審級的審判程式。第一審程式是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的起訴並對其進行審判的程式;第二審程式則是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的上訴並對其上訴的案件進行審判的程式。上訴必須是向作出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訴期限內,當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但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第二審程式即為終審程式,當事人對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