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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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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酒駕
如何撤銷酒駕
所謂的醉酒駕駛即血液內酒精濃度超過80毫克/100毫升而繼續駕駛的行為,此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而當血液內酒精濃度超過20毫克/100毫升,而未達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則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一般僅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無論是刑事處罰還是行政處罰,一般都是不能夠被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