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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離婚條件是如何的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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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離婚條件是如何的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不能離婚條件是如何的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不能離婚的條件如下: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五)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
(六)被逼迫或者脅迫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