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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離婚又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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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離婚又不提起訴訟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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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可以提出離婚訴訟嗎

懷孕婦女起訴離婚,法院一般准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該條規定是從法律上對婦女給予特殊保護。

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後或中止妊娠後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即“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