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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買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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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買賣條件

雖然在我們國家土地不是我們公民的私有物品,但是我們可以購買土地的使用權,我們在購買土地的使用權之後還可以接著轉手買賣,並且買賣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這是國家允許的行為。那麼買賣土地使用權都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讓本站網小編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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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件

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件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a)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b)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