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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沒證人的如何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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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沒證人的如何判罰
故意傷害罪沒證人的如何判罰
故意傷害罪沒證人的,如果有其他證據,如物證、書證、被害人陳述等證據充分;
能夠證明案件事實清楚,嫌疑人確實構成犯罪的情況下也可以判決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對其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人證只是證據的一種,並不是認定犯罪的唯一證據。
至於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如下: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