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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如何判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不包括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故意傷害罪判多久取決與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程度,主要分為輕傷、重傷、死亡幾種情形,不同的情形判處的刑罰不同,致人輕傷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一般判處三至十年,致人死亡的,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以判處死刑。當然對個案而言,具體判決多少年還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包括是否有自首、立功、賠償被害人等情節。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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