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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是幹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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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是幹什麼的
陪審員是幹什麼的
各級人民法院設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指導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部門。

陪審員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忠於憲法和法律,公正司法,秉公辦案,遵守廉政紀律,保守審判祕密,模範遵守國家法律和公民道德,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

2、參與除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外,應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的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每年陪審不少於5件;

3、依法參加人民法院案件審判前接受崗前培訓,根據陪審工作的實際需要接受審判業務專項培訓;

4、在審判活動中,認真查閱參審案件材料,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獨立行使表決權;

5、稽核參審案件裁判文書,對參審案件進行監督,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6、按時參加案件開庭、合議、調解、宣判等審判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推卸和拖延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