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工傷醫療康復期工資如何發放

法律 閱讀(9.24K)
工傷醫療康復期工資如何發放
工傷醫療期的工資發放標準

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過社群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傷殘等級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承擔費用。


工傷職工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的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