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補償不滿意的處理
1、不交證:證明房產、土地權利的證件要死死留在自己手中;
2、不簽字:若對徵收補償不滿意,對方遞過的檔案不要簽字;
3、多談判:抓住每一次徵收方上門談判的機會,談高自己的徵收補償;
4、多取證:拍房屋拍土地拍地上物拍公告拍強拆現場錄電話錄談話;
5、請律師:自己實在搞不定的,還是請專業徵地拆遷律師。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徵收土地的相關情況,應當由雙方協商認定出相關情況,並簽訂協議,在雙方確認後當地簽字,如果對相關情況有異議的,應當立即提出,並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協商溝通解決,如果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上級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