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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面的房子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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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面的房子拆遷補償
購買集體土地上面的房產有哪些風險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佈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通過對上面這篇文章的閱讀,大家應該知道了土地使用證是集體的房產能否過戶。按照目前規定,集體土地上面修建的房子屬於農民的私產,沒有房產證,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因此,也不能過戶。即便是人們買了這樣的房子,由於沒有土地使用證,在今後使用方面會暴露很多問題,導致權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