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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低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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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低保標準
江蘇省超生2胎罰款標準
您好,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二)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子女出生前補辦結婚登記和生育證。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本條前款第(二)項規定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 劉煥廷法律服務團隊張靜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