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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和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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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和收條
收條欠條借條有什麼區別?
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 出借款項給他人,要求其書寫借條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或“收條”,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出具。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收條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表示完結雙方全部或部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收條”,藉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借條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借條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因此,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借條,雙方或單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很容易暴露馬腳,落個丟人現眼。 二、內容要相對完善,利率、借款人資訊、還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公民之間的借款,一般人可能會誤認為法律不支援利息,故利息採用口頭約定,不寫入借條中,但實際上,只要約定的利息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法院都是支援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還是寫進借條當中。另外,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還宜將借款人的身份資訊(如全名、身份證號碼、住址)、還款日期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款的,出借人可以憑藉明確的借款人資訊及確定管轄法院,及時向法院起訴主張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