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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庭審旁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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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庭審旁聽活動
下列人員不準參加旁聽

1、本案證人和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被剝奪政治權利,正在監外服刑的人和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人;


4、攜帶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險物品的人;


5、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