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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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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項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1、仔細瞭解情況,莫籤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儘量對用人單 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瞭解,儘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範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2、簽約落在紙上,莫籤口頭承諾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籤,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由其督促簽訂。


3、查清用人資格,莫籤主體不適格合同。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築工程專案部、專案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月工資的法律依據是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在勞動合同法第17條主要就是規定的書面勞動合同應該具備的一些條款,其中就明確提到是必須要有勞動報酬的,書面勞動合同報酬應該不是簡單的標註清楚員工的月工資是多少就可以了,一般公司都會將最低工資跟績效工資這兩部分在書面合同中寫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