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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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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

控告人收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書,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採取以下救濟措施。一、申請複議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複議申請應當向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複議申請書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提出。申請書中要講明應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經偵給出的不予立案證明,怎麼樣能閱卷,因為我對不予立案不服

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投訴。無論是否立案,當事人都無權閱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