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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是否屬於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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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是否屬於買車
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是否屬於買車
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是屬於買車。
從合同的法律屬性上來說,汽車融資租賃屬於融資租賃合同,既不是簡單的買車(買賣合同),也不是簡單的租車(租賃合同)。汽車融資租賃是一種依託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礎之上引入出租服務中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性,租賃結束後將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的現代營銷方式。通俗來說,是一種新型的大額分期購車方式。消費者以很低的價格獲得汽車的使用權,此後按照和平合方的合同約定,每一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這輛車剩餘的尾款和利息,並最終得到這輛車的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