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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租賃之附屬協議 | 車輛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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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租賃之附屬協議:車輛抵押合同

車牌租賃之附屬協議:車輛抵押合同

{子問題開始}車輛抵押合同

合同簽訂地:

甲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鑑於:

{子問題開始} 第一條 抵押物標的資訊 

比亞迪秦EVpro,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1、雙方確認本次擔保的主債權本金為人民幣 元整,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

2、本次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律師費、評估拍賣費、過戶費、公證費等甲方實現債權、擔保權的一切費用。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抵押權擔保期間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抵押物所在地相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抵押物上的權利沒有瑕疵,並保證提供的有關抵押物的全部產權及其他有效證明檔案合法、真實、有效。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的,抵押物的權屬發生爭議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或者抵押物發生其他不利於抵押權人抵押權實現的情形的,抵押人應當在情形發生後 3 日內及時通知乙方。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得到清償後,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檔案,應及時退還給甲方。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提供的資料不實,採取欺詐手段取得登記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抵押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應當賠償對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時生效。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該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友好協商解決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 {子問題開始} 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抵押登記機構各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