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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欠債不還請律師打官司怎樣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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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欠債不還請律師打官司怎樣收取費用
故意欠債不還請律師打官司怎樣收取費用

代理債務糾紛案件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2.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3.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4.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1.2%;

5.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0.7%;

6.5000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0.5%。

行動建議:

1.債務訴訟的律師到底怎麼樣收取費用,其實每個律師的實際收費標準都會不一樣,最好是能夠結合具體收費的情況跟要求來確定。

2.嚴格來說,沒有一起案件是非請律師不可的,當事人完全可以自行起訴或者應訴,所以現行法律並未規定敗訴方應當承擔勝訴方的律師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