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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什麼時候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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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什麼時候交罰款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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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罰款什麼時候交

  違章停車當事人收到罰款通知書,需要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5天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