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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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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訴訟請求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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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請求可以提出

來嗎?

可以提出來的;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

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婚生子XX由誰撫養,XX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XX元);

3、財產處理問題(訴訟請求一般表述為:XX財產歸誰或XX財產依法分割);

以上三個方面,一般大家都會在離婚起訴狀的訴訟請求中寫到,但是有一個非常重的事項大家一般都不會太在意,就是“孩子的探望權問題”這個問題大多數當事人及律師都沒有在訴狀中寫明,以致後來法院在判決孩子歸誰後,一方不讓另一方看望孩子,另一方還得重新提出孩子的探望權問題,不擔浪費當事人及法官的時間、金錢,還浪費司法資源。解決這一問題---孩子的探望權問題,有兩個方法: 一是在離婚訴狀中明確寫明,另一個方法是在法院開庭時提出,讓法院在判決書中寫明。 離婚案件看似非常簡單的案件,但是中間可能包函很多問題,如房產分割,有的當事人認為,房子寫的我的名字,房子就應歸我所有,或者房子寫的她的名字,就是她的了,為了節省訴訟費,我就不提這個房產分割了,殊不知,你的想法可能大錯特錯,登記誰的名字房子不一定是誰的,婚姻關係是非常特殊的關係,在財產分割上也有別與一般的財產爭議的分割,因此,不要因為你的相當然,最後吃了大虧,當知道權益被侵害反過來想拯時,因為過了訴訟時效而悔之晚已。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起離婚時,最好請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以便更好地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