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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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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嗎
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由上述規定可知,原則上,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對外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房屋抵押的,該抵押行為無效。但是,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