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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過錯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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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過錯方賠償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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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過錯方如何賠償

瞭解自己是否滿足離婚過錯賠償的條件後,接著就需要了解離婚過錯方如何賠償的問題了。離婚過錯方如何賠償受害方呢?標準是什麼?

離婚過錯方賠償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金額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實損害;

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與未來的生活需要;

4、夫妻雙方年齡及安康狀況;

5、夫妻雙方適用於後代受教育或須用於子女教育的時間和費用;

6、夫妻雙方的謀生能力等。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關於離婚方面的一些事項規定的還是較為全面的,比如說當事人一方存在著一定的過錯,那麼對於另外一方他肯定是存在損失,所以要規定了離婚賠償,當然離婚賠償的話,只有在離婚的時候才能夠適用,否則不能夠隨意的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