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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利的維護

法律 閱讀(2.8W)
人身權利的維護
留守兒童的人身權利難以維護

我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兒童,由於年幼,他們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呵護。近年來,發生在廣大農村留守兒童身上的自殺,溺水,奸幼等各種悲劇頻頻上演。例如,3年前,同樣在畢節市七星關區,5名男孩街頭流浪多日,夜間躲在垃圾箱裡燒炭取火禦寒,最終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5人均為留守兒童,父母多半在外地打工。這些都是因為沒有得到父母的照顧而發生的悲劇。


這種情況對於留守兒童們的受監護權、受教育權、人身權利都無法保障這些權利的實行。我們也要杜絕這種行為,我們是有義務去撫養孩子的,撫養不單指金錢的付出,而且還需要陪伴與教育。同時,我們也希望社會各個部門能夠緊密配合,早日解決留守兒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