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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裝修與裝修公司產生合同糾紛要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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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裝修與裝修公司產生合同糾紛要如何維權
新房裝修與裝修公司產生合同糾紛要如何維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最省時省力的方式,如果雙方能協商解決儘量協商,各退一步。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是一種民間社會機構,可以作為中立的第三方進行調解,說服雙方達成調解協商。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具有不開庭審理,一裁終決的效果,解決方式較快。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向法院起訴需要遞交起訴狀,遞交雙方證據。優點是法院處理較為權威具有公信力,缺點是耗時耗力。
此外,行業規定對糾紛的解決也提供了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裝飾市場規定,解決糾紛按下述流程進行:投訴——調解部受理——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