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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債務承擔是否需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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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債務承擔是否需要條件
民法債務承擔是否需要條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債務承擔具有條件,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免責的債務承擔: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並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