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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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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提供資料

1、 印鑑卡----變更前原印鑑加蓋於印鑑卡背面


2、 單位銀行結算帳戶預留印鑑變更/掛失申請書


3、 經原被授權人簽字確認的書面申請及原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如存款人無法提供原被授權簽字人的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應出具無法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的證明,並加蓋公章,同時須承諾承擔由於無法提供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而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4、 預留個人印鑑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件(預留非法人私章時)


5、 授權書和被授權經辦人員身份證件(非法人辦理時)


6、 變更銀行結算帳戶申請書(一式3聯)


7、 董事會決議正本或單位證明


8、 營業執照正副本(變更後)


9、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變更後)


10、 稅務登記證(變更後)


11、 法人身份證件


12、 開戶許可證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檔案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檔案,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公司法人變更是由多種因素所決定的,而且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並不僅僅是將法人進行變更,還包括與公司法人相關的一些事項,在變更之後,需要將資訊進行同步的更新,具體需要變更時,攜帶的材料也給大家簡單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