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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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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
員工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至不滿一年時間內,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作為賠償;而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