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兩地分居怎樣分配離婚

法律 閱讀(1.81W)
兩地分居怎樣分配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兩地分居離婚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核心內容:分居兩地的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諮詢: 我和丈夫分居兩地,相隔千里。最近,我發現丈夫瞞著我金屋藏嬌,雙方感情遂起糾葛。分居兩地,如何離婚 律師回覆: 離婚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到法院訴訟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過,登記離婚有三個前提條件:其一是你與丈夫自願離婚,且已對、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其二是雙方均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國內地辦理。你與丈夫若協商一致同意離婚,符合前述條件,則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你丈夫不同意離婚,或雖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你們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若你丈夫起訴離婚,則他應當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樣,若你提起離婚,也只能向你丈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知識延伸: 夫妻分居兩地離婚時財產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四條、第八條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對於分居兩地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以上是對於兩地分居離婚的回答,希望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