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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可能存在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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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可能存在哪些問題
綜合用地土地使用權可能存在哪些問題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如果國家開徵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準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專案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如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準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無法遷入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