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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父母財產分割

法律 閱讀(1.25W)
法律父母財產分割
想諮詢下法律父母財產分割的原則?
遺囑是在公民死後發生效力的,你的父母尚在,就不是遺囑而是合同,是附條件的贈與合同。就是你的父母處分自己的財產(不叫遺產)的贈與贈與合同已經成立生效,就這個案子而言法律問題比較多,不能混為一談。首先,合同中不贍養父母的兩女的部分是無效的,違背了法律強制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 的義務,不能通過任何形式的協議免除。另三子女已經獲得房屋所有權(這裡的是物權,是有效的),至於合同債權的確定,上面已經說了不贍養的部分是無效的, 但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生效,所以此時兩女就合同無效提起爭議的話,只能對另一女是否完成贍養義務進而取得房產提起。而訴訟時效是否已過也不確定。。。因為 主張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兩年是自知道權利受損或合同履行完畢開始記起,這裡你們履行義務是否完畢還要看具體合同中的規定。 上面說到物權行為已經是生效的,所以父母主張重新分配的當然是不可能,因為現在財產已經不是他們的了,但是同樣的父母可以先確認合同無效(贍養部分),再重新履行債權,進而得到物權變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