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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公產房職工能否享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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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公產房職工能否享受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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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房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房價差距較大,因此,公產房拆遷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公產房屬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應當按照拆遷之時周邊同類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公產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根據公產房的承租人對房屋所擁有的權利程度來分析,如果已經取得完全產權的,應當全額分配拆遷補償款。如果僅擁有居住權,則根據每個地方的政策規定,比如上海就規定:徵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時,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係終止,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20%;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被徵收人負責安置公有房屋的承租人,租賃關係繼續保持。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價格補貼。好了,關於這個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裡。瞭解更多資訊,請搜尋律師365諮詢張瑞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