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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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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爭議解決
解決勞動爭議要先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我國勞動仲裁的性質進行定位,可認為勞動仲裁是作為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其作為當事人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之一,是作為司法訴訟的前置程式。究其原因,立法者的本意是為了使得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群體擁有多一道保護屏障,得以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由此可見,勞動爭議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不適用《仲裁法》,《仲裁法》解決的是商事仲裁,而勞動爭議仲裁有其自身的法律規定,所以說勞動爭議仲裁和仲裁法是不匹配的。雙方發生勞動糾紛後只有勞動仲裁無法解決時,才能通過訴訟手段,在訴訟之前,勞動仲裁是必走的程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三門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