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果樹拆遷補償價格

法律 閱讀(1.35W)
果樹拆遷補償價格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有哪些果樹價格可作參考


國家徵收耕地的補償主要按照該地前三年的年均產值的6-10倍進行補償。

你可以算一下桃樹、棗樹前三年的年均產值來初步估算徵地補償款。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具體還是以協商為準。

綜上所述,目前國家對農作物賠償沒有準確的賠付標準,但是對於被徵地的植物如果是苗圃的話通常以畝為單位進行補償,如果是大樹的話則以株為單位進行補償。而紫微樹被徵地補償標準的話可以參考紫薇樹的市場價、其他果樹的補償標準,並結合當地的徵地補償標準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