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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理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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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理戶籍證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籍證明可異地辦理嗎

不可以,只能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1、法定的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或身份證、或戶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戶籍證明”。

2、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戶籍證明的,可憑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去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3、常住居民戶口簿遺失的,如果確實急需戶籍證明的,可將身份證影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影印件到派出所加蓋戶籍專用章,可作為戶籍證明使用。
4、由於我國各省,甚至各地市對於戶籍證明規定不一樣,具體辦理細節及所需材料,諮詢當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