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開除學籍是什麼意思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開除學籍,就是學校不承認這個學生資格,因此,被開除學籍的學生,只能重新找學校學習,才能重新建學籍。 開除學生學籍時需做下列工作: 1、開除學生由政教處出示材料,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報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2、開除學生前由政教處事先通知家長。 3、開除學生在校內公佈。 4、開除學生學籍處分材料由教務處儲存。 5、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向駐地街道和派出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