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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後未實繳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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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後未實繳出資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實繳出資與認繳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公司設立後,可能會因經營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增加公司資本。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質,其股東比較固定,股東之間具有相互信賴、比較緊密的關係,因此,在公司需要增加資本時,應當由本公司的股東首先認繳,以防止新增股東先認繳而打破公司原有股東之間的緊密關係。現有股東不認繳時,其他投資者認繳,增加新的股東。無論是現有股東還是其他投資者認繳公司新增資本,都必須遵守法律規定,履行如實足額繳付出資的義務。公司新增註冊資本後要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向認繳新增資本的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新增股東後,應在股東名冊上做出記載。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是為了維持現有公司的股權組成結構,維護現有股東的利益。在有的情況下,為了表彰有特殊貢獻的股東,改善股權結構,增強公司競爭力,吸引新的投資者,擴大公司規模等原因,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因素,本條允許股東之間也可以經過協商,由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但程式上的規定較為嚴格,公司做出這樣的決定,要經過全體股東無論是大小股東的約定。

綜上所述,公司中的盈利部分將作為公司支出、股東收益等多種渠道的用途,對於計算各大股東的具體收益時,將需要根據股東實繳的比例來計算分利,從而有利於保障股東間的權益不會被受損,一面引起爭端。此外,公司可以引入新的股東,增加出資力度,促使公司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