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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七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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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七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分居七年可以自動離婚

婚姻關係不會自動解除。因為在我國婚姻制度實行的是登記制度,也就是說婚姻的締結和解除需要登記或者通過法院判決的形式進行確認和解除,根本就沒有自動結婚和離婚的說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准許離婚的一個條件,只要能夠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一、登記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
二、如果雙方在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中有一個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需由法院判決能否離婚。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民法典》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
首先,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最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