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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員工工傷保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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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員工工傷保險申報
外派員工工傷認定如何認定

對受派臨時出差人員的工傷認定,原則上採取職工的行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發生的傷亡作為認定標準。如果受傷時傷者沒有明顯認定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應認定為工傷。對於受臨時指派出差直接從事某項具體工作人員,整個過程實際上都應認定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如果受傷原因不明的情況下,或者不能排除是工作原因的情況下,認定為工傷較為適當。


對於長期駐外人員,則應依據該職工是否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等“三工”原則進行分析認定。對於外派職工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明確,但是否屬於工作原因不明確的,用人單位又不能提供證據證實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一般應當認定為工傷。


對於外派職工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均不明確的,用人單位能夠提供證據證實該職工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亡,而該職工或者家屬又不能提供證據證實其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亡,則一般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