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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公證書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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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公證書模版
離婚財產公證書模版
離婚財產公證的合同必須是在雙方平等協商的過程中商量出的結果,如果一方採用威脅,欺騙的手續使的另外一方簽訂離婚財產公證合同。

最後人民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也不會承認這份離婚公證書。

1.需要在合同上寫清楚雙方的身份資訊(如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居住的地址)2.需要寫結婚登記證號。

3.在符合我國法律的情況下,對於夫妻雙方名下的資產進行平等協商和分配。

4.寫清楚哪些資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並協商時間.(如男方/女方在婚前就已經購買的房屋,車輛,銀行存款,電器和其他資產。

)5.寫明婚姻共同期間的共有財產(如婚後購買的房屋,家電,股票等其他資產。

)6.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除了上述的資產,夫妻雙方沒有另外的資產。

7.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配要寫清楚,如用夫妻財產購買的車輛是歸男方所有,用夫妻財產所購買的房屋歸女方所有。

10.協議應當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存一份,另外一份可以用作備用提交給婚姻登記登記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