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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再結婚是否還需要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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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再結婚是否還需要戶口本
離婚之後再結婚是否還需要戶口
1、離婚之後再結婚的需要戶口本。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結婚的雙方應該攜帶各自的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證明以及與對方沒有不能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宣告。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協議離婚的,應該要帶上離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