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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的收入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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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的收入稅收
軟體著作權 稅收應該要怎麼躲避啊?
對於“軟體著作權 稅收”的情況,我的回答如下:申請軟體著作權主要是為了申請高新 雙軟企業。可以享受三免兩減稅收優惠。詳細可以諮詢我。 財稅優惠 1.高新技術企業研製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當年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為此所購置的單臺價值在 10 萬元以下的試製用關鍵裝置、測試儀器的費用,可一次可分次攤入成本;購買國內外先進技術、專利所發生的費用,經稅務部門批准,可在兩年內攤銷完畢。 ---- 《北京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京政發 [2001]38 號第十條 2.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 10% (含 10% )以上的,當年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 50% 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 《北京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京政發 [2001]38 號第十一條 3.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從事軟體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體研製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徵營業稅。 三、政策傾斜 1.市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於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1)市政府設立技術創新資金,用於支援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由市財政局、市科委、市計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部門以及政府出資引導設立的投資機構,多渠道籌資,以市場調研投入、專案開發、風險投資、貸款貼息、貸款擔保等方式,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 (2)市政府設立智慧財產權發展和保護資金,用於鼓勵本市組織和個人取得自主智慧財產權。對申請國內外專利的組織和個人,可給予一定的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維持費補貼;對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實施專案,可一次性給予一定的專利實施資金支援。 ---- 《北京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 京政發 [2001]38 號 ] 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 2.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作用。通過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凡納入本市市級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對於同類產品,優先採購轉化高新技術成果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