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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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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的意見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的意見

中央人民政府對近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暴發的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高度關注,將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抗擊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援和援助,切實保護香港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頒佈單位國務院

文       號:國函〔2020〕103號

頒佈時間2020-07-29

實施時間:2020-07-29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事宜的報告》收悉。中央人民政府對近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暴發的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高度關注,將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抗擊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援和援助,切實保護香港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提出以下意見:

一、中央人民政府支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

二、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依法做好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

國務院

2020年7月29日